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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註意事項都有什麽

租客身份

1、要求租房人提供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等證件。

2、了解租房人的租房目的或工作單位。

3、通過觀察租給壹些看起來比較靠譜的人最好,電話或手機軟件裏必須留有聯系方式有問題方便溝通。

租房合同

1、通過正規房屋出租交易中介簽訂合同。

2、房屋合同必須詳細寫明付款方式、押金、註意事項、房屋物品等清單並簽字。

房屋出租註意事項

用電安全

1、檢查房屋電器是否外完好,是否有損壞是否有電線裸露、外殼損壞等漏電問題(電熱水器特別提醒用戶關掉電源後再使用)。

2、檢查房屋用電插座是否完好,是否有插座損壞等現象。

3、簽訂合同時、平時應註意租戶註意用電安全,墻體上張貼註意用電安全警示標語。

消防安全

1、檢查房屋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及時清理。

2、簽訂合同時、平時應註意租戶註意消防安全(小心用火),提示逃生通道和滅火器的位置,墻體上張貼註意用火安全警示標語。

物品安全

1、檢查房屋是否門窗完好,如有及時維修。

2、簽訂合同時、平時應註意租戶註意物品安全,出去註意關門,在陽臺上_衣服或其它物品特別是高層的租戶要註意物品墜落傷人(如有要負法律責任)。

費用清單

及時和租戶結清房租、物業、水電費等費用,如有租期內物品損壞視具體情況定(如果是自然損壞則業主負責)。

租客需要註意什麽

辨別住房及戶主真偽

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前,承租人應要求出租人出示不動產產權證書、居民身份證。出租人可以通過產權證得知房屋的確切位置、房屋面積是否與合同壹致;並結合出租人的產權證及身份信息得知出租人是否有權出租住房,在生活中經常會出現所謂的“二房東”,此“二房東”即與實際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在未經出租人同意下或出租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將租賃房屋轉租給他人。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此情況下,承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也可能被解除,給次承租人造成損失。同時,如果租賃房屋屬於未經批準的臨時建築或違章建築,也會導致租賃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