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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弱勢群體的住房狀況如何?

城市弱勢群體問題已經阻礙了城市化進程和社會的和諧發展。雷克斯的“住房階層理論”為我們研究城市弱勢群體的住房問題提供了壹個全新的視角。城市住房弱勢群體形成的原因包括轉型期體制改革、房價大幅上漲、舊城改造等。應通過建立和完善住房社會保障體系,為家庭提供合適的住房,解除社會階層的居住隔離,提高公眾參與社區規劃的意識來緩解。

[關鍵詞]城市弱勢群體住房問題住宅階層

壹、研究背景和理論。

住房是現代城市社會中關系到居民切身利益的稀缺資源。隨著住房資源市場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住房不僅滿足了人們的居住需求,甚至成為財富的重要象征。住房資源的分配已經成為衡量城市居民社會分層的重要社會指標之壹。由於居民貨幣支付能力和住房獲取機制差異的客觀存在,不同層次的城鎮居民獲取住房資源的機會和能力不同,因此城鎮居民的住房差異在逐漸擴大。

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居民收入普遍增加,越來越多的家庭擺脫了貧困,實現了小康生活。與此同時,個人收入差距逐漸拉大。弱勢群體在市場競爭中面臨的生活問題,尤其是住房問題進壹步凸顯。自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中國的住房問題成為各種矛盾的焦點。城市住房弱勢群體問題引起了各方面的廣泛關註。城市住房弱勢群體是指因購買力或社會身份限制而難以獲得社會平均住房的人群的集合。其中,購買力是主要標準。在城市住房需求中,弱勢群體主要包括原城市低收入居民和以農民工為主體的流動城市居民。

根據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自己和家庭的健康和福利所必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在失業、疾病、殘疾、喪偶、衰老或其他不可控制的情況下,他們有權享受保障。”因此,在中國建立社會住房保障制度,讓每個人都能享受到良好的住房,是保障人民基本生存權的重要內容,也是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標誌。

住房階層理論為我們研究城市弱勢群體的住房問題提供了壹個全新的視角。英國新城市社會學的代表人物德爾納·約翰·雷克斯(Dellner John Rex)指出,資本主義生產、階級沖突和國家都與城市轉變為“創造的環境”有直接關系,其中住房在階級形成和階級沖突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雷克斯認為,城市中不同品質住房的獲得不僅是由經濟因素決定的,也是通過市場機制和官僚體制運作過程的產物。國家和私人資本對城市住房的投資促進了“住房市場”的興起,為不同的住房所有權產生了不同的“住房階層”。

住宅類可分為五類:(65,438+0)真正擁有自己的房子,並通過現金購買居住在最滿意區域的人;(二)以抵押貸款方式擁有此類房屋的;(3)通過按揭貸款擁有住房但位於不滿意區域的家庭;(4)住在政府出租房屋的人;(5)居住在私人出租房屋的。壹般情況下,國家提供的國家房源都是比較優質低價的,但是資質限制和住房貸款的審核都很復雜。能否擁有國民住宅,必須經過激烈的競爭,這往往是官僚、市場和經濟因素平衡的結果。因此,在雷克斯看來,能否通過資格限制和貸款審查是階級鬥爭爭奪住房的兩個主要方面;普及國家提供的國家住房是工人運動的另壹個重要問題。在整個城市裏,有房的階層和無房的階層之間,有房好的階層和有房差的階層之間,因房引發的鬥爭引發了持續不斷的社會沖突。

二、住房疲軟的原因分析

住房問題壹直是世界各國政府關註的問題,它不僅關系到人民的生存,也關系到壹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因此,世界各國政府都把住房制度作為經濟生活和社會保障的重要地位。城市弱勢群體住房問題的原因如下:

1?轉型時期的體制改革是城市弱勢群體住房問題的重要經濟原因。大規模的國企改革和企業結構調整,使得原有體制下出現了大量的冗員,相當壹部分人下崗,成為弱勢群體。改革開放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財富分配政策客觀上導致了貧富分化,出現了弱勢群體的分配。國家對產業和區域政策的傾斜,也導致了行業和區域的經濟優勢,甚至是壹定的經濟壟斷。這些都在壹定程度上加劇了城市居民的貧富分化和社會分層。

2?近年來,全國各地房價不斷上漲,成為影響城市弱勢群體住房問題的重要原因。自2004年以來,中國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壹直在加速上漲。盡管政府出臺了壹系列調控政策,如低價土地、廉租房、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供應等,但仍無法改變這壹趨勢。真正需要住房的人買不起房和房價上漲成了壹對尖銳的矛盾。在全國房價上漲的同時,住房空置率也在快速上升。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全國房地產市場月度形勢報告,截至65438+2008年2月末,全國商品房空置面積為1?64億平方米,同比增加21?8%。另壹方面,中國還有幾千萬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積不足10平方米。對住房的需求與無力擁有住房之間的矛盾在城市弱勢群體中尤為突出。城市的快速發展導致流動人口增加,增加了城市住房的投機成分,導致住房成本和空置率上升,使弱勢群體地位進壹步下降。

3?舊城改造加劇了弱勢群體的邊緣化。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建設和發展日新月異。作為城市建設、改造和擴建的基本前提,城市房屋拆遷規模日益擴大,侵害城市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問題日益突出。很多拆遷戶在市中心的原居住地購物、旅遊、生活條件都很好,學區也不錯。壹旦搬遷,中高收入群體可以選擇宜居性高的新社區,而弱勢群體由於無法接受市中心的高價房,只能被迫接受相對偏遠城市邊緣的低端社區,給他們的日常生活帶來不便,給他們的子女上學帶來困擾,給他們的心理帶來強烈的落差感。

4?個人經濟實力也是部分城鎮居民住房疲軟的重要原因。隨著住房資源市場化進程的加快,貨幣支付能力在城鎮居民住房分化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個人勞動能力包括生理勞動能力和技術勞動能力。那些在文化、體力、技能上處於劣勢的人,首先被市場競爭機制淘汰,失去原本穩定的工作和良好的福利,因綜合素質低下而被迫退出市場競爭,成為社會弱勢群體。剛參加工作的同學,積蓄不多。他們大多選擇住在城鄉結合部等房租相對便宜的地方,房租占他們每月開銷的重要比例。他們可能成為城市住房新的弱勢群體。

第三,解決弱勢群體住房問題

解決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城市弱勢群體的日益弱勢化已經阻礙了城市化進程和社會的和諧發展。如何在城市建設和發展中進壹步轉變政府職能,保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和解決城市發展與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關系,已成為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壹個現實而重要的課題。

1?建立健全住房社會保障體系,打擊惡意炒作房地產漲價行為,在實踐中逐步確定住房市場化的發展思路。如何改革住房制度,如何使住房政策合理,滿足大多數人的需求,是亟待解決的問題。在中國這樣壹個政府主導的再分配體制下,不可能完全擺脫政府力量對住房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社會資源分配過程的幹預。早在國家作出停止實物分房、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決定時,就對住房供應制度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即最低收入家庭租住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房,其他高收入家庭按市場價格購買和租賃商品房,並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與此同時,中國的城鎮住房制度經歷了20多年的發展,逐漸向市場化和商品化轉化。但在實際住房分配過程中,社會住房保障制度發展遠遠滯後於住房市場化制度建設,保障覆蓋面小、形式單壹、資金來源不確定、地方落實政策不到位,客觀上限制了保障性住房的發展。構建完善的住房社會保障體系對城市住房弱勢群體具有重要意義。政府應采取措施,嚴厲打擊利用信息不對稱制造房價上漲假象,誤導消費者和投機性購房人的行為,確保住房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2?以家庭為單位考慮住房供應問題,建造適合弱勢群體需要的住房。家庭作為人類生活的最小組織單位,緊密不可分,在社會生活中經常作為壹個整體出現。城市住房購買力考察的是所有家庭成員的整體貨幣支付能力,而不僅僅是單個家庭成員。壹般來說,收入和需求是正相關的。從整體上看,城鎮居民的貨幣支付能力差異表現為商品房銷售價格較低,而在個體層面上,則表現為住房分層差異明顯。因此,在實際的住房資源配置過程中,邢弢的結構和地理位置將直接與居民的貨幣支付能力掛鉤。住房中高檔住房比例過高,已經超出了我國廣大中低收入者的承受能力。面對龐大的城市低收入群體,政府無力滿足其對住房的強烈需求。在城市邊緣區或非城市中心區發展小公寓和廉租房,符合低收入群體的利益,是滿足低住房能力家庭住房需求的現實途徑。可以促進住房開發的合理布局,降低房地產成本,從而降低家庭的購房總成本;同時,城市人口分布合理,客觀上促進了城市區域的對外擴展,提升了城市化的速度。隨著周邊環境的不斷改善,交通、教育、就業等成本降低,消費者整體購買力相對提高,比較優勢明顯。

3?解決社會階層的居住隔離,促進社會各階層的融合。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大規模的舊城改造和新區房地產開發,塑造了以豪華別墅、高檔公寓和高標準住宅區為代表的高收入住宅區,以安居工程和經濟實用住宅區為主導的中低收入住宅區,以及以衰敗的舊城街區、經濟效益差的單位舊公房、自建簡陋住宅和政府新建廉租房為代表的低收入住宅區。居住區“社會分層”的出現,加劇了社會階層的對立。建設適合不同收入階層的緊湊新城,盡可能兼顧不同社會階層的利益,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同利益群體和社會階層的居住隔離,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通過減少低收入居民在社區和空間上的異化,實現空間分散化,從而增加和增強社會的多樣性和活力。另壹方面,高收入住宅區也需要大量低端服務業從業者為其提供服務。通過與高收入階層的密切溝通,有助於增進相互了解,提高低收入階層的生存能力,化解階層隔閡,從而實現社會各階層的融合。

4?提高公眾參與社區規劃的意識,強化生態城市的理念。社區作為整個社會的壹個子系統,其發展對社會的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特別是90年代,房改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弱化了單位的職能,社區的公共事務逐漸增多,居民對社區的依賴越來越緊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培育、發展和完善,公民社會意識和自主意識增強,應該鼓勵人們加入社會,從而緩解城市弱勢群體邊緣化帶來的心理落差。隨著我國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城市風貌和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面臨著新的挑戰和沖擊。壹個城市的現代化不僅體現在設施的現代化上,還體現在高水平的環境質量和高水平的居民素質上。因此,後現代城市規劃重視古建築的保護,再現歷史文脈,體現城市特色,同時強調城市居民文化凝聚力的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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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文明社會,居住權是每個國家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核心是讓人民安居樂業。安居樂業是民生問題。讓絕大多數低收入居民“安居樂業”,有利於社會穩定,為實現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奠定物質基礎。城市住房弱勢群體也應區別對待。擁有壹套小產權房是原本低收入的城市居民的首選,而相對於流動人口,在工作地點附近租房可能更實惠。另壹方面,改善城市弱勢群體住房還存在壹個“兩難”問題,即無論是經濟適用房、限價房還是拆遷安置房,都必須建立在相當的經濟實力基礎上,而那些真實住房條件差、收入差的家庭最需要幫助,卻很難獲得住房。真正實現“居者有其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