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可以申領居住證。以下是東陽能否辦理暫住證的列表,僅供大家參考。歡迎閱讀。
東陽可以辦理暫住證嗎?
當然可以。
合法穩定住所的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壹)居住在自購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和使用權證明;
(二)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鎮(街道)治安網格或村(居)提供的符合安全條件的住所。(三)住在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
合法穩定就業證明主要包括:
(壹)就業的,提供半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依法在本市參加半年以上社會保險的證明;
(二)自主經營的,提供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依法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半年以上的證明,或者提供本人投資創業的營業執照;(三)能夠證明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的其他相關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時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壹)符合市政府規定的投資創業、引進人才;
(二)市級以上黨代表、全國人大代表和CPPCC委員或其他有特殊貢獻者;
(三)市委、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請這位公民去他所居住的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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