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租房子!我是樓主!現已收到租客押金500元!我現在不想租!妳要賠償!還沒簽合同

租房子!我是樓主!現已收到租客押金500元!我現在不想租!妳要賠償!還沒簽合同

呵呵,從妳的字面意思來看,註意,妳寫的是“首付”而不是“首付”,妳應該雙倍返還給其他租客的錢,也就是1000元。因為作為履約的保證,人家已經交了定金,500元。雖然這是口頭上的。

不過現實中這種操作比較少見。畢竟沒什麽大不了的。現在壹個租客不容易。可以和租客商量,把500元錢退給他。然後好好跟他說,讓他理解妳的難處。我覺得租客不會追求什麽。畢竟是“雞毛蒜皮”。具體可咨詢百度鄭州專業律師曹俊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