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租賃合同未到期即解除的,解除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定金是否退還應從三個方面考慮:壹是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二是看合同雙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達成壹致,如果雙方協商壹致解除合同並退還定金;第三,按照法律和慣例,壹般是提前壹個月通知房東中止租賃合同,然後結清租金。合同中沒有約定因承租人提出解除合同不予退還定金的,應當退還定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