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劉謀租房

劉謀租房

本案中,男子劉強奸的證據不足,故不成立。半夜女方住到邀請男方到她家喝酒,酒後兩人發生性關系。後來女方起訴男方,說被男方強奸了。強奸罪被定義為威脅婦女違背其意願發生性關系。強奸罪成立,但在本案中,並不成立。

女方讓男方去他家繼續喝酒。劉的工作是保安。壹天,他在網上認識了壹個叫小月的女孩。和劉還是老鄉,所以相處得很好。後來兩個人接觸越來越多,在現實生活中就認識了。這壹天,主動找到劉,說她要壹起去吃宵夜,然後在她吃宵夜的時候,想喝點酒。就這樣,兩個人吃喝到淩晨3點多。

結束後,他們都回家了,但劉,誰剛剛到家,接到了來自的電話。在電話裏,問劉要不要出來繼續喝幾杯。這時候,小月在電話裏已經有點醉了。劉接到電話後,迅速打車去找。此時已是淩晨4點多,夜市早已打烊,於是劉說去買點吃的和酒,去家喝酒。當時,小月也同意了。

因為的男朋友工作很忙,他每天都不回來,所以把劉帶到他租住的房間,兩人開始喝酒。到了淩晨5點,兩個人都喝得差不多了,劉問能不能在床上躺壹會兒,因為她壹會兒還要上班,當時就答應了。就這樣,兩個人酒後發生了關系。

男方被控強奸罪,最後法院認定兩人不成立。回來的男朋友撞見了他,小月告訴她的男朋友她被強奸了,所以她報了警。後來案件審理了。小月主動約劉半夜出來喝酒,隨後小月同意了劉的提議,去的住處喝酒。後來,劉要求睡在的床上,同意了。晚上約男人出去喝酒,還在自己家裏,容易給人壹種曖昧的錯覺。

另外,當時,小月被她的男朋友抓住了。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和拯救男友,小月聲稱自己被強奸了,因此在這個案件中有多種因素。劉強奸證據不足,強奸罪不成立。總之,強奸的定義是違背女性意願的,所以在這個前提下,壹定要收集證據,考慮壹些因素。如果劉使用暴力手段強迫與他發生性關系,那麽這種情況將構成強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