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三年以上城鎮非農業家庭常住戶口;
2.二人及二人以上無房戶(無房戶是指家庭成員名下無自有財產的家庭,自有財產轉移後的無房戶不屬於無房戶);
3.家庭年收入不到6萬元。
在同等條件下,根據申請人的家庭人口、收入狀況、住房困難程度,確認購買對象和購買面積。
買“經濟適用房”有七個步驟
保障性住房出售應當按照申請登記、調查摸底、資格初審、轄區公示、集中審核、審批發證、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不得排隊購買。
1,申請報名
申請人應出示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家庭成員的《住房及收入證明》,在戶口簿不能顯示婚姻狀況時提供結婚證(所有信息截止時間必須在65438+2006年2月31日之前),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申請登記。申請人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出具住房及收入證明;申請人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
《住房和收入證明》必須由出具人和單位領導簽字,加蓋公章,並經公證處公證。街道辦事處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工作。壹個家庭只能在壹個戶口所在地申請購買,同時在兩個戶口所在地申請的,視為無效。
2.究底。
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核實,對符合購房條件的無房家庭全部進行登記。根據申請人的家庭人口、收入狀況和住房困難情況,經過調查核實,確認本轄區的購房對象。根據區裏下達的銷售目標,上報區房改辦進行初審。
3.初步資格考試
區房改辦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各街道辦事處對上報購房對象資格的初審。不符合條件的,應當退回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應當告知申請人。
4.轄區內的宣傳
區房改辦將初審通過的申請人(夫妻)名單在街道辦事處轄區內公示5天。公示期間如有投訴,區房改辦將會同相關部門調查核實。
經調查核實不符合購買條件的,街道辦事處將告知申請人;無投訴或有投訴經核實符合要求的,由區房改辦出具《* *住宅區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並在申請審批表上簽署初審意見。
5.集中審計
各區房改辦根據分配的銷售對象,將申請人相關資料等額上報石市房管局,市房管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6、審核認證
經審核符合購買條件的,由石獅市房管局在《購買* *住宅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上簽署審批意見,統壹發放“* *住宅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許可證”。
為了防止倒賣假冒現象,石獅市房管局直接將《準購證》交給售房單位。由區房改辦為購房人出具《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通知書》和購房須知。
7.簽合同
憑《* *住宅區經濟適用住房購房通知書》,購房人按購房指令要求辦理購房手續(購房方式由售房單位確定),並要求購房人在15日內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
如果需要按揭貸款,首付必須達到30%;不需要按揭貸款或者不符合按揭貸款條件的,必須壹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逾期未簽訂采購合同的,視為放棄采購資格。
售後管理五年內不得出租或轉讓。
據介紹,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必須在開發單位交付之日起六個月內入住,否則將按原價收回。此外,保障性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五年內不得出租、轉讓;五年後才能上市交易。交易時,購房人應按國家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並按政策繳納稅費。
需要註意的是,已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公民,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後,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房。確需變更購買的,必須按原價格出售給取得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的家庭,方可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