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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居住證辦理材料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合肥居住證辦理材料:1。正在學習的學生:

1.學校居住證明

2.學生證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

4.1英寸照片

二、員工的聘用:

(壹)單位自建宿舍:

1.單位住所證明:

2.勞務合同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

4.壹張1寸照片。

(二)出租住宅小區的單位:

1,單位居住證明:

2.勞務合同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

4.房東的房產證復印件

5.租賃合同的復印件

6.壹張1寸照片。

(3)員工夫妻房:

1,單位居住證明:

2.工作方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3.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4.租賃合同的復印件

5.結婚證復印件

6.1英寸照片

第三,個體戶:

1.身份證復印件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1英寸照片

第四,擁有房子:

(壹)房產證上有我的名字:

1,房產證復印件

2.身份證復印件

3.壹張1寸照片。

(2)房產證上沒有名字:

1,房產證復印件

2.身份證復印件

3.壹張1寸照片。

4、結婚證復印件或戶口簿復印件(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

動詞 (verb的縮寫)租賃房屋:

1.我的身份證復印件

2.房東的房產證復印件

3.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4.租賃合同的復印件

5.壹張1寸照片。

6.物業出具的居住證明,應當由居委會蓋章確認。

註:1。桃花派出所行政規劃屬於肥西,居住證只能在肥西縣車管所登記。

2.只有在當地繼續居住滿6個月或申報居住滿6個月以上,才應辦理居住證。

4.回遷房居委會沒有房產證。

5.已交房但未辦理房產證的,可更換為購買商品房網上備案確認單。

6.居住證必須在有效期調整前壹個月持材料和舊居住證到去處辦理延期。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由本人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居民身份證、本人照片以及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在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在讀的材料。

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相關證明材料的申請人和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公安機關委托的派出所或者社區服務機構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符合辦理居住證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邊遠地區、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延長按期制發居住證的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