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需要什麽材料
1、申請書;
2、繼承人身份證件;
3、原房地產權證;
4、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5、繼承證明文件及公證書;
6、由市房屋土地測繪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
7、房屋估價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壹)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壹千壹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壹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