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該雙方簽訂的合同是屬於犯法的,或者出現犯法的內容在內的,是命令禁止的相關法律中的合同法明確規定了的,這樣的情況是可以作廢的,但如果是正常合法的合同壹般是不會作廢的,除非是該合同是到期限了,壹般的租房合同都是有合同期限的,到壹定的期限是需要雙方重新簽訂合同的,作為續簽使用的作廢,是屬於合法的範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