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都說租房是為了替房東還房貸。真的是這樣嗎?

都說租房是為了替房東還房貸。真的是這樣嗎?

有人說租房是為了替房東還房貸。這種說法是不真實的。要知道房子是有產權限制的。壹般只有70年,70年只是土地的使用期限。所以往往開發商拿了這塊地之後,就在這裏蓋房子,然後賣給消費者。我們能使用這棟房子的期限可能只有50年左右。

50年,房東需要還房貸,可能高達30年,所以對房東來說並不劃算,對租客來說更劃算。

房租50年根據我目前居住的廣東省廣州市,市中心壹套普通住宅約120平米,每月租金約1000元,年租金約12萬元。按照目前30年的租金水平,大概需要360萬元,50年後就像600萬元。

30年還款,房子價格7萬左右。如果壹次性付清,房子的價格在840萬元左右。如果采用分期付款,先付30%的首付,後續費用大概是1:1支付本金和貸款。這時候需要的費用會很大,大概是15萬。使用年限壹般在50年左右,所以600萬比15萬少900萬。可想而知差距有多大。

租房比買房劃算,所以租房劃算多了。給房東還貸完全不真實。相反,房東似乎是在向房客償還他正常租金的貸款。但這種說法顯然不成立,因為可以選擇租房的房東太多了。

因為大部分大城市都不缺房子出租,房東找不到租客,房子閑置的現象越來越普遍。主要是因為大城市的生活成本越來越高,很多人很難在大城市立足,最終選擇回到家鄉或者去中小城市發展。最後很多人逃離了北上廣等壹線城市,導致這裏的住戶越來越少,這對於房東來說也是壹個不好的現象。

所以不要認為買房是得,租房是失。租房而不租房是非常錯誤的。因為目前房子存在巨大的泡沫,租房處於市場平衡的狀態,兩者的差距說明泡沫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