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外來務工人員公租房申請指南
申請條件:
1.具有蘭州市的居住證;
2.申請人已在蘭州市近郊四區範圍內穩定就業三年以上(含三年),已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連續在蘭州繳納三年以上(含三年)養老保險;
3.申請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3175元(含3175元);
4.申請人單位無單位職工公寓;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蘭州市無住房。
申請材料:
(1)申請人所在單位出具的承諾書(單位承諾所證明申請人的申請材料真實有效);
(2)《蘭州市外來務工人員公***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
(3)申請人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養老保險證明;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和蘭州市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
(6)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蘭州市房屋電子信息查詢證明;
(7)其它相關的證明材料。
(8)已取得保障資格的年審家庭需提供上述(1)、(2)、(3)、(5)項及有變更的相關資料。
申請程序:
(1)個人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申請;
(2)單位對所需材料進行審查、核實,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
(3)單位統壹上報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4)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各單位上報人員進行復審、公示;
(5)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核、公示,對無異議或經核查異議不成立的確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