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成都租房哪些包租平臺有問題?

成都租房哪些包租平臺有問題?

房客

防不勝防的租房合同陷阱

記者采訪了壹位租賃過房屋的王女士,她表示雖然被租房合同的陷阱坑了許多錢,但依然有種“劫後余生”的感覺,“幸好提前發現不對勁,及時將房子轉租出手了,不過,轉租的時候才發現,租賃合同有許多當時簽約時未被提及的細節條款,比如轉租扣中間服務費,全年物業費壹次繳清不退回,電器損壞自付維修費,季付房租提前壹個月繳清等,目的基本上都是以各種限制要求克扣押金。”

而在已經“跑路”的包租公司租賃房屋的劉女士就沒有那麽幸運了,她告訴記者,自己年付了近兩萬的房租,因為合同是和包租公司簽的,權責方是已經消失的包租公司,現在維權無門不說,房東還要求劉女士近日必須搬走。

專家

維權方式具體看合同類型

記者采訪了西南石油大學法學院碩士導師傅晶晶,詢問了有關租客、房東該如何維權的問題。傅晶晶表示,對於包租公司的租房問題,房東是否有權從租客手中收回房屋,關鍵是看房東與包租公司之間是屬於委托代理關系還是租賃合同關系。

屬於前者,房東無權收回房屋。委托代理關系下,包租公司收取租客支付的租金後“跑路”,房東是無權直接趕走租客並收回房屋的。租賃合同的雙方實際上是房東與租客,房東應當享有租賃合同的權利並承擔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所以,即使包租公司“跑路”,租客依然有權要求房東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的義務。

而屬於後者的話,房東則有權收回房屋。租賃合同關系下,包租公司收取租金“跑路”的話,房東有權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先解除原租賃合同,然後要求租客搬離並收回房屋。租客這個時候只能退房,如果要追究違約責任,也只能追究包租公司的違約責任。

最後,傅晶晶建議,面對包租公司“跑路”的情況,較好的解決方式是房東與租客進行協商,***同分擔損失並報警立案。

官方

成都出臺新舉措加強

住房租賃資金監管

日前,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成都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營業管理部聯合出臺了《關於開展住房租賃資金監管的通知》,對開展住房租賃資金監管的壹系列事項進行了明確。9月11日起新產生的租賃關系,承租人向住房租賃企業支付租金周期超過三個月的,住房租賃企業應將收取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貸”獲得的資金存入監管賬戶。具體內容有,支付租金周期超三個月,租金押金等存入監管賬戶,三方資金監管協議生效後,租金將按月劃轉給租賃企業,住房租賃企業不得直接或間接代收代付代管租賃資金。

公安

包租公司的行為

可能涉及合同詐騙犯罪

公安部門相關人士表示,包租公司的行為可能涉及合同詐騙犯罪。基於上述包租公司的運營模式,其具有較大詐騙的預謀。《刑法》第224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構成犯罪,具體情形之壹就包括“ 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

最後,記者提醒廣大租客和房東,選擇最具信用度的中介公司服務,對於不符合市場價格的租金應當警惕,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