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暫住證對於來上海從事工作、商務等經濟活動的人將來在上海工作生活非常重要。
根據公安部《暫住證申領辦法》和《上海市外來人員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申領暫住證時,應註意以下情況:
壹、暫住在家中的居民,由戶主攜帶戶口簿與暫住人口壹起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二、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或建築工地、車間和水上船舶的,由所在單位或雇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向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三、暫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攜帶租賃合同,帶領暫住人到當地派出所(公安部門)申領暫住證。
申請時,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
第壹,本人要持居民身份證;
2.須提交近期壹寸免冠照片三張;
第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租賃房屋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承租人的合法職業等證明材料。
來滬務工經商人員,應在暫住地實施後三日內,到當地派出所或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張江派出所龍洞大道1920號28946670
周末應該不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