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用市場化的手段籌集資金和住房。政府可以借鑒市場化路徑改善管理,實行政府補貼和市場運作相結合,讓公租房保值、增值、安全使用,讓更多有需要的人住上公租房。
其次,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對公租房進行嚴格定位。根據不同的需求主體,政府應該出臺相應的住房政策。與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不同,公租房的對象是已經取得政策性住房資格但暫時無法購房的人。因此,區分每個保障房的特點,嚴格定位其適用群體,有助於真正滿足不同群體的需求。
第三,確保公租房的公共性。政府為公租房建設所付出的財政投入,確實可以視為公租房成本的壹部分,但“滿足不同群體的住房需求”也是政府應該承擔的責任。政府可以適當采取壹些市場化的手段對公租房進行保值增值,但不能為了收回成本而失去公租房的公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