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義有壹份穩定的工作?
符合下列情況之壹的,視為穩定工作:
(1)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在主城區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人員。
(2)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在主城區居住6個月以上的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
(3)主城區退休人員。
(四)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