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比較忙,沒有和物業壹起上門了解情況,就拜托到訪的物業人員,幫我照壹下現場!哎!收到這樣的照片,作為房東,真是無話可說。
物業人員還說,壹走到門口就很臭,裏面就住了兩個70.80的老人,也溝通不了。只能看看。沒辦法,我只能給租房客打電話。原來那是他的父母,他是生意的,沒賣完的雞 都會放到小區暫存。他自己住在旁邊不遠的壹棟樓裏!我當即表態:滿期妳就搬走吧,小區養雞,鄰裏都在投訴,物業也聯系我處理這事。
朋友講過和她壹起合租的壹個室友,是個剛畢業的大學生,初到陌生的城市什麽都不懂。租房子的時候壹般都是簽壹年的合同,房主心地善良就破例和她簽三個月的合同,滿三個月才可以退押金,合租的室友同意了。因為沒有工作經驗,所以簡歷都做不好,房主還幫她做了簡歷。
等到她找到了工作,發現是供住的就找房主退房租和押金。房主起初不同意,她就天天找房主哭訴,房主被她磨得不耐煩加上也有些心軟看她不容易,最後按天算的房租,剩下的房租費和押金費就全部還給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