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租屋登記身份證,是符合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5條,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書面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當事人的法律文書以及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或者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