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租客是否有義務配合房東看房,需要根據具體的租房情況來判斷:
1,有約定就有約定,無約定就有法律,無法律就有習慣。
2.如果簽訂合同時沒有說明房屋在租賃期內出售,業主如果不要求帶買方看房,可以拒絕。
3.如果在簽合同的時候,房東說明房屋在租賃期內出售,並且允許租客配合買家看房,那麽就不能拒絕。
4.房子租出去後,租客已經取得了房子的使用權,房東不允許私自進入,更不允許帶別人進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725條。根據租賃合同,在承租人占有期間,租賃物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