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核減為輔。
3、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65 438+03]178號),從2014年起,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