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及其同申請的* * *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凈資產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標準;
3.沒有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
4.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A.以成本價或房改標準購買公有住房;
B.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
C.參與內部集資建房;
D.落實華僑住房政策的專用房;
E.新社區住房的搬遷和重新安置;
F.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買賣過房產。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65 438+03]178號)的規定,自2014年起,各地實行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合並後統稱為。
百度百科-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