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戶籍員工可憑離職證明、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卡即時辦理提取業務;
2.具有本地戶籍的員工,其個人賬戶被封存滿兩年後,無需重新就業,即可辦理支取業務。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資料來源:/包公/content/2002/content _ 61418 . 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