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量刑後數罪並罰視情節確定。
就個人而言,嫌疑人為作案做了精心準備。是有預謀的犯罪,犯罪的對象是弱勢群體,有搶劫意圖,有強奸行為,並且實施了兩次類似的犯罪。兩起犯罪同時實施,均具有主觀故意,情節較為惡劣,被害人遭受不同程度的精神和身體財產損害。沒有自首情節,沒有立功情節。具體刑期只能推斷,應該在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