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房屋需要註意什麽
1、轉租房子時應當訂立轉租合同,可以是三方當事人***同簽訂,也可以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與轉承租人雙方簽訂。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人雙方有約定的除外。
2、轉租房子過程中,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必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從轉租中獲得,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房屋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3、轉租合同生效後,轉租人享有並承擔原租賃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並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變更、解除、終止。
4、考慮到個人轉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是財產租賃所得的成本,《通知》明確規定,轉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允許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同時,為便於管理和堵塞漏洞,要求納稅人必須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和支付租金的合法憑據,否則,不允許扣除租金。
5、壹些納稅人出於謀利或者其他目的,將所承租房屋轉租給第三方賺取租金差價的情況時有發生,針對這類現象,國家稅務總局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規定,對個人轉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如何征收個人所得稅,作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