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規定的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3、違反管理辦法的,由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罰;
4.租房糾紛應向當地房管局投訴調解;
5.調解不成,可以申請法院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