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單身證明的由所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辦理。
所需的支持材料:
未婚: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離婚人員:戶口簿、身份證、離婚證(如果是壹審判決,必須出具原審法院認定有效的證明)。
喪偶:戶口簿、身份證、有死亡時間的喪偶證明(喪偶證明可由當地派出所或當地社區出具)。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兩張(根據各地版面要求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