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方合同,只收取壹次中介費
就是妳通過中介介紹與房主簽下租賃合同,每月將房租直接交於房主。
這種情況,如果妳再與房主續租,那就沒中介什麽事兒了!
2.雙方合同,可收取多次中介費
就是妳與中介簽定租賃合同,並且妳是把每月租金交於中介,而非房主的。
那妳再續租時,相當於是再與中介簽定壹次租賃合同,中介再次收費,那就是合理的!
如果妳是第1種情況,而中介還要向妳索要中介費,嚴格意義上講,是不合法的!
但是新加坡也有為數不少的黑心中介這麽做,其手段就是和房主串通壹氣,***同詐取租客中介費。這也是近年來新加坡租房行業的壹些“默規”。
如果妳是第2種情況,那妳最好還是想辦法,繞開中介,直接與房主簽約,這樣就可以省下續約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