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人需要提交的資料:
(壹)房地產證或者其他規定的權屬證明;其中:出租給外來務工人員的,還應當附有公安部門核發的治安許可證。
出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者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登記證明;
(2)承租人需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及其他組織的登記證明;
當事人提交的登記備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者農場局受理處應當出具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凡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備案登記。壹方請求登記,另壹方拒絕配合的,請求登記備案的壹方可以持租賃合同和壹方應當提交的材料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