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洛陽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麽?
(壹)城市無住房家庭(含持城市區居住證人員)需具備的條件: 1.本市居民戶口(或持城市區居住證); 2.本市城市區無住房。 (二)新就業人員需具備的條件: 1.本市居民戶口 2.具有中職、中專(含普通高中)以上學歷; 3.畢業不滿5年; 4.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 5.本市城市區無住房。 (三)外來務工人員需具備的條件: 1.已繳納了社會保險; 2.已與用工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 《公***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賃住房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 公***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七條 申請公***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二、不得申請條件有哪些?
(壹)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周歲。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二)離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為且轉讓住房的建築面積超過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範圍。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並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四)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中已按《石家莊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四十五條規定政策獲得補償安置的; (五)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 (七)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 (八)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報的情況。 涉及到公租房的申請,如果是新務工人員和城市無住房家庭壹般是需要有本地戶口才能夠進行申請,如果是涉及到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的話,必須要有壹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才能夠進行申請。符合以上條件,在進行審核過程之中,壹般來說都會進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