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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研究室)

主要職責: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和計劃,協助局領導全面協調、督促、檢查機關政務和業務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記錄和整理局務會議和主任辦公會議的會議紀要;負責牽頭起草講話稿和重要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本系統的績效評估和考核;負責系統內綜合調研、政務公開、組織新聞發布會和宣傳報道;負責上傳分發,處理消息和留言,保密,管理文件;負責計劃生育、綜治、安全、衛生、綠化、車輛、接待、醫院管理等日常工作。

規管信件及來電組

主要職能: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勞動監察制度,指導各縣開展勞動監察工作;制定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規劃、計劃和實施規範,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勞動人事仲裁工作;承擔本機關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監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執法;承擔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聽證和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負責相關的普法工作和法律法規的培訓咨詢服務;組織辦理NPC代表建議和CPPCC委員提案工作;協調處理信訪維穩工作,受理信訪。

規劃和財務科

主要職責: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的編制工作;執行社會保障基金(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金;承擔相關科技項目和援外貸款項目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相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及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

主要職責:制定促進城鄉統籌就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流動就業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完善開放式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的信息化管理;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落實特殊群體就業援助和就業政策;參與制定專項就業資金的預決算和公共就業服務資金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並指導實施;貫徹全市失業保險的基本政策,制定改革規劃和發展計劃,指導和監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執行失業保險基金的政策、管理辦法、待遇項目和支付標準,擬定失業保險基金審計計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市就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

主要職責:制定促進城鄉統籌就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流動就業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完善開放式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的信息化管理;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落實特殊群體就業援助和就業政策;參與制定專項就業資金的預決算和公共就業服務資金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並指導實施;貫徹全市失業保險的基本政策,制定改革規劃和發展計劃,指導和監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執行失業保險基金的政策、管理辦法、待遇項目和支付標準,擬定失業保險基金審計計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市就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才發展和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

主要職責:研究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負責審批人才中介機構及其業務範圍;指導和監督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管理;提出急需人才引進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和實習基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幹部援疆援藏工作;指導市人才研究會的工作;參與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

公務員管理科(永州市公務員局)

主要職責:落實公務員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根據授權,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全市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參照公務員法和聘任制公務員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公務員任免與晉升、競爭上崗、交流與回避、崗位定級、轉崗、調動和新錄用人員培訓等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全市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信息的統計管理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工作;綜合管理全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行政獎勵、考核工作,審查市直行政獎勵計劃,承擔市政府、省政府和國務院市直工作部門獎勵的集體和個人的評審和申報工作;承擔公開招聘公務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公務員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軍官安置科(永州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貫徹國家和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制定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的規範性文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接收駐永市、省直單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等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工作安排;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做好部分企業轉業幹部的解困維穩工作;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承擔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相關人員的調配工作;承擔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的安置和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高級專業人才的規劃和培養,組織實施湖南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和永州市“551人才工程”;承擔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百千萬國家新世紀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管理工作;負責博士後和留學回國人員的管理和協調以及相關科研經費的資助;指導本市留學回國人員協會的工作;負責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工程”等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綜合管理市級初級、全市中級評審委員會和高級中學教師評審委員會,指導市級初級、全市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評審工作;審核和晉升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推薦資格;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建立專業技術資格制度,實行專業技術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制定外國機構在本市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的管理辦法;承擔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事調配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全市事業單位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人事計劃,並檢查監督人事計劃的實施;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的設置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和人事信息管理;負責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工人的繼續教育和管理工作。承擔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外國專家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外國專家和港澳臺專家的管理工作;負責境外人員永久就業的管理;負責全市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出國和赴港、澳、臺培訓;根據國家和省外國專家局關於引進外國專家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審核、組織檢查和上報聘請外國專家資格材料;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承擔全市出國(境)培訓項目的審批服務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人才引進項目年度計劃,負責具體人才引進項目的審核和申報,管理全市人才引進項目和人才引進資金;指導項目單位組織實施經批準的人才引進項目,監督檢查人才引進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建立智力引進成果推廣制度和相關管理辦法,承擔我市國外智力引進的宣傳、表彰獎勵和對外交流工作;建立和引進國外智力信息網、智力引進項目庫和外國專家數據庫;配合公安部門和用人單位做好今後工作的外國專家和工作人員的安全保密工作。

職業能力建設科

主要職責:制定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計劃並指導實施;制定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措施;貫徹國家職業分類和職業技能標準,制定和完善本市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和競賽的具體辦法並指導實施;擬訂全市技工學校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師資和教材建設;提出完善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建議,負責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審批,頒發職業資格證書,組織實施“技能大師”和“技術能手”的評定。

勞資關系組

主要職責:貫徹勞動關系政策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範;制定全市勞務派遣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基金方案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權限負責集體合同的審核和勞動用工備案;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探親假制度、職工福利制度以及女職工、未成年工和特殊工種勞動保護等政策;指導勞動標準的制定;擬定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措施;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領導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定和執行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發布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企業內外收入的監督檢查;參與國家級和省級勞動模範的評定;指導和協調企業職工安置工作。

工資和福利科

主要職責:落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待遇和退休政策;承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的相關工作和工資統計;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的管理;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的審核;審核本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和退休費;執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有關工作時間、休假制度、計算工齡以及工作人員患病、工傷、產假期間待遇、死亡賠償等政策的情況;制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職務等級標準和技術等級崗位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齡變更的審批;負責市級機關福利基金的管理;承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的相關工作;落實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和失業保險待遇相關政策;承擔市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工綜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養老保險科

主要職責: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政策;組織實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養老保險基金規範性文件和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系統;落實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個人賬戶管理和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落實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項目、領取條件、支付標準和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落實城鎮企業(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下同)職工退休、工齡和繳費年限計算政策,城鎮死亡職工遺屬和非因工傷殘人員待遇政策和繳費標準;落實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辦法,負責全市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按權限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和退職審批;指導和監督全市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醫療生育保險科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全市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政策和計劃;制定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管理的規範性文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支付標準;制定全市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服務管理的規範性文件,負責全市定點醫療機構的資格認定;擬訂機關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的意見和管理辦法;負責市級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和離休幹部醫療保障的待遇調整和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全市醫療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工傷保險處(永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全市工傷保險的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工傷保險基金管理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工傷預防、鑒定和康復政策,管理和承擔全市工傷鑒定工作;執行工傷保險協議中醫療機構、康復機構和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質標準;制定全市勞動能力鑒定管理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承擔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的相關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承擔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農村社會保險科

主要職責:擬定全市被征地農民農村養老保險和社會保障方案,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落實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籌集、支付條件、支付標準和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運營的規範性文件;參與制定征地方案中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全市被征地農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

主要職責: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監管制度和運營政策;綜合協調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規範性文件,監管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指導和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加強內部控制措施的建設和實施;參與審核各項社會保險調節基金分配方案;參與監督基金預算的執行;負責社會保險內部審計人員資格認證,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協助上級部門確定相關機構承辦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業務的資格,並對其承辦情況進行監督;承辦企業年金基金合同備案;承擔市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績效評估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擬定政府績效評估方案和指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政府績效評價管理工作,檢查被評價單位的績效評價管理情況;全面掌握全市政府績效評估和管理動態,調查研究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協調全市政府績效評估和管理公開工作;受理、調查和處理對被考核單位的投訴;承擔市績效評價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事教育組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出國人員的申報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