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租房不可以偷偷租出去。規定了以下承租家庭禁止的行為:
(1)將承租住房轉租、轉借;
(2)擅自改變承租住房居住用途;
(3)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內居住;
(4)連續3個月以上未按期交納租金等。
2、法律依據:《公***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賃住房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
公***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二、租房註意事項有哪些
租房註意事項有如下:
1、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壹致;
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