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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水8,電1.5合理嗎

不合理。

深圳城中村“個性化”的水電費,讓很多租房人非常苦惱。出租屋水電收費遠高於政府定價基礎,大大提高了基本生活成本。

因為城中村居民樓沒有獨立房產證,壹般是壹棟樓通用壹個總表,屬於“壹棟壹戶”。供水、供電部門不能與樓棟裏的每壹個住戶簽訂供水供電合同,無法實現終端抄表入戶。

城中村小區的水電費是由房屋出租人進行統壹收取的,雖然水電費價格標準較周邊城中村價格基本壹致,但整個樓棟水電費用平均分攤給各戶居民,如此收費就受到了不少居民的質疑。

針對水費加價行為,水務中心約談管理處負責人,要求結合其實際用水成本進行核處。下壹步,水務中心將與上級水務部門溝通,盡快實施優質飲用水改造工程,自來水抄表到棟轉變為抄表到戶。

相關規範

深圳已在立法層面加快腳步,對房東擅自加價收取水電燃氣費的行為進行規範。2023年2月,深圳市七屆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暨閉幕會,會上票決產生了十項年度民生實事,其中“加強安居宜居保障”壹項就因緊貼城中村收費問題備受關註。

該項提到,“制訂出臺水電氣收費明碼標價規範和標價樣式,開展水電氣收費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規範收費行為。”

此前,2022年12月,深圳成立城中村居民生活用水用電及燃氣收費管理立法工作專班,起草《深圳市城中村居民生活用水用電及燃氣收費管理若幹規定》,擬進壹步加強城中村水電氣價格管理,明確違法違規收取租戶費用的行動罰則。

在當時發布的草案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提到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高於政府定價向居民消費者收取水電燃氣費用,不得違規分攤有關費用,不得在水電燃氣費用中擅自加收管理費、服務費、漏損費、代繳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