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需要註意的問題:
1、註意核對房東的身份證和房產證,還要核對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
2、在簽訂租賃合同時,要問清楚租金的內容,物業費、水、電、天然氣等費用由誰承擔;
3、應當明確租賃期限、支付租金的時間和方式,並提供支付依據;
4、入住前確認家具、電器等設施損壞情況,確認維修責任;
5、是否允許轉租,應當約定;
6、約定租賃合同變更、解除等情形。
法律依據:
《公***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公***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壹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積、結構、室內設施和設備,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賃期限、租金數額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維修責任;
(五)物業服務、水、電、燃氣、供熱等相關費用的繳納責任;
(六)退回公***租賃住房的情形;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八)其他應當約定的事項。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公***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合同簽訂後,公***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應當在30日內將合同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