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電子合同,是指通過計算機網絡系統訂立,以數據電文形式生成、存儲或者傳輸的合同。所有簽字人采用實名認證、可靠的電子簽名技術簽署的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手寫簽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電子合同可以直接在網上簽訂,不需要快遞,可以節省費用和時間成本,節省人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壹條當事人可以采用要約、承諾或者其他方式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