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在廣東等地也被叫做籠屋,二房東租下壹套住宅(壹些房屋業主也會對房屋進行群租),簡單間隔,擺下高低床,主攻都市蟻族,求職、青年、學生,雖打著不同的招牌,實質上它們都是籠屋。
通常意義上,群租房的定義是指將房屋通過改變結構和布局,把房間分割改建成多個小房間,有的按單間出租,有的按床位出租。
把毛坯房子分割成壹個個獨立的房間,再簡單裝飾裝潢壹下,然後以便宜價格把房子出租給很多人的現象。2007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171個漢語新詞之壹。
2013年7月,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規劃委會同市衛生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 ,房主違規出租可罰3萬。
群租產生的原因是:壹是不好租房,房源有限;二是租金很高,分租的成本相對較低。要解決多人分租的問題須對癥下藥,多增加壹些適合低收入人群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緩解多人分租的壓力,而不是壹味地堵,這種不符合實際的“限制人數和面積的規定”只會適得其反,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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