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壹次合租是在壹戶來深圳做生意的二房東家,第二次合租是和我親戚的親戚住在壹起。這兩次合租都與他人有著不可分開的聯系。有趣的是,幾段有意思的經歷都是在那期間發生的。
直至第三次,算是真正意義上的獨立合租。住戶之間幾乎無溝通,只知道住著哪些人。不需要有交集,也沒有必要有交集。或者說大部分的合租都是這樣的。即使存在***用的區域,也都是像約定好的那樣,誰用完換另壹個人用。甚至連基本的點頭之交也算不上。
每次搬家,大都會有不壹樣的體驗。我試想過我的第四次合租應該也像第三次壹樣。但是我沒有想到這中間會發生壹點小插曲。
是的,我必須承認。在第四搬家的時候,我極度渴望在壹個城市中安定下來。我甚至對這種搬遷存在厭惡感而不再有初出搬家的那種有趣的體驗感。只是這個安定的城市落到了深圳,成本高了些。
找房子的時候,是同事琳琳陪我去的。我知道這個小區也是她介紹的,離公司不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