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期限:符合條件人員可享受連續36個月生活補貼。領取時間以所在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實際月份為準。
申報材料:
1、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
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1份;
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
企業為申報補貼人員繳納社保《繳費證明》;
《2019年度泰山區企業新引進重點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表》
《2019年度泰山區企業新引進重點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表》並附電子版
2、留學回國人員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是個輔助原件及復印件2份;
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1份;
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
企業為申報補貼人員繳納社保《繳費證明》;
《2019年度泰山區企業新引進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