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賃雙方的身份證明或合法資格證明;
2、《房地產交易合同登記申請表》;
3.房產證和土地證;
4.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租賃房屋的範圍和面積;房屋租賃期限和用途;租金數額和交付時間;房屋修繕責任、轉租及違約責任等。
在此基礎上,雙方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擴展數據: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
(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 * *有房未征得* * * *同意;
(四)權屬有爭議的;
(五)屬於違法建設的;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七)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九)有關法律法規禁止租賃的其他情形。
百度百科-房屋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