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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辦公租賃合同範本

寫字樓辦公租賃合同範本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根據《___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經雙方協商壹致,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向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出租寫字樓事宜,簽定該合同。

第二條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和國和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預約協議。

第二章 雙方法律地位

第三條 甲方系經中國政府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___園區的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第四條 乙方系經國家批準的具有中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主要從事____________。

第三章 寫字樓及租期

第五條 甲方將向乙方出租____________園____________號樓,建築面積***計約為____________平方米,作為乙方____________的經營場所。(實際面積以有關部門出具的面積勘測表為準)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租賃本預約協議第五條所定通用寫字樓,租期___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通用寫字樓的租賃合同之日起算。

第四章 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第七條 本預約協議第五條所定通用寫字樓的租金為:自通知交房日始____________年內,寫字樓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日租金為____________元(不含物業管理費)。

第八條 本預約協議生效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到甲方帳戶作為履約定金。待雙方簽訂通用寫字樓的租賃合同後,此定金可轉為租房押金。

第九條 乙方在甲方通知簽訂通用寫字樓的租賃合同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未能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或簽訂合同的租賃期限不滿三年,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的履約定金。反之,甲方違反本協議,並將預約房屋另租給他人,則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本條通知應采取書面形式,乙方的通訊地址為:____________,傳真號碼為:____________。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條 本預約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壹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預約協議的組成部分,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後與本預約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壹條 本預約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

第十二條 本預約協議壹式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辦公租賃合同範本二

第壹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公***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衛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主、租戶、用戶及其客戶、雇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戶、用戶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戶、用戶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區域及公***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區域及公***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雇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 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 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戶和用戶***同使用公***區域及公***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區域及公***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 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計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壹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壹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區域及公***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 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 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兌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 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 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說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壹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所述的押金,以作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