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繳存公積金但未繳存公積金的職工配偶在我市登記:提供登記居住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結果(10天內有效)。
已繳存公積金但未繳存公積金的職工配偶在我市以外登記的,提供職工繳存公積金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結果(10天內有效)。
單身職工:提供公積金繳存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結果(10天內有效)。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