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信息 - 供電所未經同意在居民墻上亂拉電線屬於違法嗎?

供電所未經同意在居民墻上亂拉電線屬於違法嗎?

供電所未經同意在居民墻上亂拉電線屬於違法行為。未經屋主允許私自鉆墻拉公用電線屬於侵權,侵犯屋主對房屋的所有權、使用權、用益物權。

法律分析

私拉亂接電線,屬於擾亂供用電秩序的行為,情節嚴重的,是要確認電力局關於電線問題與電費相抵的協議是有效的;按照電力公司違規將電線系在家墻上,後又將電線架設在家的自留地上,侵害了合法權益;如果不解決電線問題,就不必繳納電費,也因此容忍了電力局的侵權行為,就是說電力局就電線問題解決之前免收電費這壹協議達成了壹致;即使只是電力局人員的口頭表示,但是其作為電力局的代表,同時電力局在以後的數年並沒有盡到催繳電費的義務,也沒有對當事人進行停電處理,這種情況,可能構成表見代理。合法,但實施的過程是否合理的履行告知和實施青苗補償有待爭論。要說的是,電是壹種商品,但更是壹種需要用國家的意誌去規劃明設供電網絡的商品,當商品擺在面前時,買不買是當事人事。但不把商品擺在面前則是國家電網的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壹)未經批準,安裝、使用電網的,或者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規定的;(二)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對溝井坎穴不設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誌的,或者故意損毀、移動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誌的;(三)盜竊、損毀路面井蓋、照明等公***設施的。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條 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第二百九十二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築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築物的,該土地、建築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