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修繕費用的情況下:納稅人實際取得的收入;納稅人取得的租金收入—納稅人在出租房屋過程中交納的稅費。當納稅人實際取得的收入>4000元時: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納稅人實際取得的收入*(1-20%)*10%當納稅人實際取得的收入發生修繕費用的情況下:納稅人實際取得的收入=納稅人取得的租金收入-納稅人在出租房屋過程中交納的稅費-由納稅人負擔的該房屋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當納稅人實際取得的收入>4000元時: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納稅人實際取得的收入*(1-20%)*10%當納稅人實際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