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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上的房屋用途怎麽寫

法律分析:

正規房東出租房合同包括以下幾點內容:首先必須要寫清楚甲方和乙方,以及雙方的身份證號碼,同時記得核對號碼。其次需要在房屋租賃合同的協議條款當中,寫明租的地方的位置,到期了之後應該怎麽辦等,商量好租賃期間的水電暖壹些使用的情況。

法律依據: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壹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壹)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賃期限;(七)房屋維修責任;(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十)其他約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