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在租賃旺季要找到面積和價錢都合適的房子較為花功夫,不少租客往往就不考慮自己的實際需要,盲目下決定,以致預算超支外又浪費空間。
第二,租客在與業主簽訂租賃合同時,要緊記檢查房屋房產證是否與業主身份證壹致,確定出租人是否真正的業主。
因為在租賃旺季,為了賺價差,壹手租客轉租二手租客的現象會大為增多。行家指出,未經原租人的書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將所有房屋再轉租出去。如果未獲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將房屋轉租出去,會引起法律糾紛,原承租人會因侵權而被原出租方起訴,並被罰款。另外,即使原租人不追究原承租人的法律責任,由於很多時候壹手租客與二手租客在合同上要求的不壹致,二手租客隨時被原租人“掃地出門”的風險極高。
第三,在租賃旺季,租客在與業主辦理“交接”手續時更要謹小慎微,不能粗心大意,主要是理清上手租客是否已經交清煤氣費、水電費等,點清租房裏的家具設備,數目與損壞情況最好清楚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