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不管是房東還是租客,租房行為本身是壹種契約行為,在履行契約的過程中,保持租賃物件的完好性還是非常必要的。房東有義務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而租客也有義務保持良好的居住環境。這個租客就有些過分了,雖然不是妳的房子,但是妳也不能任意糟蹋呀。妳這樣糟蹋了,讓房東怎麽能繼續出租給下壹個人呢。這種情況,房東肯定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進行復原,收妳的房租可能都不夠這些費用,妳這種租客肯定要被人拉入黑名單。
壹、租客也得愛惜房子,保護房子的完好是妳的義務。
雖然房子不是租客的財產,但是既然租用了別人的東西,自然應該愛護。就像妳出門在外住賓館壹樣,其實那也是租住的性質,只不過屬於短租。賓館退房前肯定會檢查房間內所以物品的完好性,如果有東西被損壞了,那是需要照價賠償的。但是,由於賓館的價格比較高,所以不會要求妳打掃衛生。不過妳也不能把賓館的床單、被罩什麽的弄得很臟不是,不然這個清洗的費用妳可逃不了。
二、房東出租房屋時最好在租房協議裏就房子的清潔、完好等方面進行書面約定。
人多了,就什麽人都會有。作為房東,妳無法判斷租房的人到底是個什麽樣,所以先小人後君子是比較好的辦法。直接事先規定好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之後才不會出現特殊情況無可奈何。
現在人們的素質普遍都比較高,所以遇到素質比較低的人才會特別氣憤。其實想想,世界這麽大,什麽樣的人沒有。所以,還是放平心態為好。不要把別人想的太好,自然也就不會失望。索性用法律來解決事情,大家都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