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撰寫民事起訴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
2.案件受理後,法院會發出繳款通知書,根據指令向指定銀行繳納壹定比例的訴訟費用,然後拿著銀行給的繳款收據到法院換票;
3.等待法院通知開庭,壹般會給原被告發傳票;
4、按照傳票標明的時間、地點出庭參加訴訟;
5.等開庭後宣判吧。如不服判決,自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七百零七條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認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固定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壹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壹十五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賃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