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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套房子可以交給多個中介出租嗎

我國法律並未禁止將壹套房子委托給多家中介出租。但基於民事活動的城市信用原則,出租人應將委托信息如實告訴中介機構,保障中介機構的知情權。

出租人將房屋委托給多家中介機構出租,並將委托情況如實告訴中介機構,如果多家中介結構願意同時接受委托,則中介費用按以下方式結算。

壹、促成交易的中介機構收取中介費。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後,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壹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二、未促成交易的中介機構收取居間必要費用。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條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中介應當未委托人履行以下義務:

1.報告訂約機會或媒介訂約的義務 在報告居間中,居間人對於訂約事項,應就其所知,據實地報告給委托人。在媒介居間中,居間人應將有關訂約的事項據實報告給各方當事人。向委托方報告訂約機會或提供訂約媒介是居間人在居間合同中承擔的主要義務。

2.忠實和盡力義務 忠實於當事人的利益是指居間人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應當向委托人如實報告。居間人的忠實義務具體包括:首先,居間人應將其所知道的有關訂立合同的情況或商業信息如實告知委托人;

其次,居間人不得對訂立合同實施不利影響,影響合同的訂立或損害到委托人的利益;再次,居間人對於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以及後來的訂約情況負有向他人保密的義務。居間人在負有忠實義務的同時,還負有盡力義務。

居間人應盡力促使將來可能訂立合同的當事人雙方達成合意,排除雙方所持的不同意見,並依照約定準備合同,對於相對人與委托人之間所存障礙,加以說合和克服。

3.隱名和保密義務 在媒介居間中,如果當事人壹方或雙方指定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居間人就負有不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的義務,這就是隱名義務,這種居間又稱為隱名居間或隱名媒介。

是否允許公開自己的名稱和姓名是居間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因此,無論是委托人還是其交易相對人,都可以指定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名稱告知其相對人。那麽,居間人在交易雙方訂立合同之中或之後都應履行隱名義務。

居間人對在為委托人完成居間活動中獲悉的委托人的商業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後來合同的訂立情況等,應按照合同的約定保守秘密。居間人如違反隱名和保密義務致使隱名當事人或委托人受損害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介入義務 居間人的介入義務是指在隱名居間中,在壹定情形下由居間人代替隱名當事人以履行輔助人的身份履行責任,並由居間人受領對方當事人所為的給付的義務。居間人承擔介入義務與居間人的隱名義務是壹致的,是為了保證隱名當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終實現。

居間人僅在壹定情形下負有介入義務,並不享有介入的權利。換言之,只有在保護隱名當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間人的介入義務,而不存在居間人基於特定情形主張介入的權利問題。

5.其他義務 居間人在居間活動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循商事慣例和交易習慣,不得從事違法的居間活動;居間人原則上不得同時為委托人和相對人的居間人。

出租人房子的東西壞了,可以委托給中介處理。

《民法總則》第壹百六十壹條規定,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擴展資料:

居間人的權利:

居間合同中居間人的權利實際上就是委托人的義務,其權利體現為以下兩個方面:

1、居間人的報酬請求權

報酬請求權是居間人的主要權利。雙方當事人約定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的報酬標準,國家有限制規定的,當事人約定的報酬額不能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標準。居間合同報酬的給付義務有兩種情況:

壹是報告居間,因居間人僅為委托人報告訂約機會,並不與委托人的相對人發生關系,所以報告居間僅由委托人承擔給付義務;二是媒介居間,因為交易雙方當事人都因為居間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約定外,由雙方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行使報酬請求權采取報酬後付,即以合同因其報告或媒介成立而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請求報酬;合同雖成立但無效時,居間人也不能請求報酬。

當居間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方法由相對人收受利益,或違反其對於委托人的義務而為有利於相對人的行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報酬請求權。

2、居間人的費用償還請求權

居間人所需費用,通常包括在報酬內,居間活動的費用壹般由居間人負擔,非經特別約定,居間人不得請求償還費用。但當事人在居間合同中約定由委托人承擔費用的,居間人對其已付的費用有償還請求權。

居間人違反其對於委托人的義務而作出有利於委托人的相對人的行為,或者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方法而由相對人收受利益時,即使事前約定有費用償還請求權,也無權行使。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居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