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信息 - 新房物業費應該什麽時候交?

新房物業費應該什麽時候交?

小區物業費應該從開發商通知業主交房期滿開始繳納,還是從實際入住或拿到鑰匙開始繳納?前天(165438+10月14),小區業主蔡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困惑。

8套安置房,只交付兩套?

蔡先生是市區橋南區的拆遷安置戶。5438年6月+今年10月,他收到了安置房搬遷通知。考慮到實際居住需要,已經給他分了8套安置房,當時只交了2套。前幾天小區物業公司上門收他名下八套房子的物管費。對此,蔡先生有些不解。

蔡先生說,當時他只辦理了兩套房子的交接手續,就搬進去了。其余的房子還沒有人住。在他看來,物業公司應該收費,應該只收他住的房子。

只有機組驗收合格後,才能交付房屋。

那麽新房物業費應該什麽時候交呢?

全州物業管理協會會長正真安表示,壹般來說,物業管理費的收取必須是具備交付條件的小區,從通知業主到期開始。

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條例》的規定,開發商需要取得開發驗收備案證明,同時需要符合住建部的物業驗收和物業管理辦法,即只能交房,收取物業管理費。

就蔡先生的情況來說,既然蔡先生已經交付了兩套房子,就說明這套房子應該是通過驗收交付的,他沒有拿其他房子的鑰匙,不代表物業沒有提供服務。因為,物業管理公司已經為其所在的小區提供了綠化、保潔、安全等服務,即使沒有入住,物業管理公司也已經為合同約定的公共部分提供了約定的服務。

廈門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廖毅律師表示,物業管理費的收取壹般是在開發商出具交房通知書的期限內繳納,而這個期限是以雙方選房時簽訂的前期物業協議中約定的時間為準。通常在壹到兩個月內。如果雙方沒有簽訂前期物業協議,那麽業主可以對其收費提出質疑,進行協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9-13。請以目前實際購房政策為準。)

搜狐焦點為您提供全面的新房、二手房、租房、家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