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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資格將設“有效期”:每滿兩年主動申報家庭情況

北京日報客戶端 4月29日消息,北京市住建委公布《關於進壹步加強本市公***租賃住房資格復核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擬設立公租房資格“有效期”制度,取得公租房備案資格的家庭要在輪候期間進行資格定期復核,每滿24個月並提前1個月主動申報家庭情況。

公租房分配的效率與公平,壹直是市民家庭最關註的話題。通知出臺的目的,是為全面建立和完善本市公租房定期退出機制,進壹步強化本市公租房資格復核、配租和退出管理,抓好動態監管,實現精準保障,定期通過線上線下復核,及時取消不符合條件家庭備案資格,確保住房保障資源公平善用。

征求意見稿首先提出擬設立公租房資格“有效期”制度,對取得公租房備案資格的家庭開展定期資格復核。征求意見稿提出,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對取得公租房備案資格的家庭在輪候期間組織開展資格定期復核工作,復核內容包括家庭人口、戶籍、婚姻、收入、住房、財產等情況。

定期復核申報的期限擬定為24個月。根據規定,公租房資格備案家庭在輪候期間應當自取得備案資格之日起,每滿24個月並提前1個月主動申報家庭情況,如實填寫申報表格。在壹個申報期間內,公租房資格備案家庭因資格變更或分配入住已申報家庭情況的,可自此次申報日起重新計算申報期限。未按期申報的,經各區核定後終止公租房資格並在各區政府官網設專欄進行公告。

“抓好保障資格的動態管理,將收入、住房等情況超標的家庭及時清出輪候範圍,讓真正有迫切住房需求的家庭獲得住房保障,確保分配公平。”北京市住建委在起草說明中提到。

與此同時,為讓群眾“少跑路”,征求意見稿也對公租房資格復核申報材料進行了簡化,明確已取得公租房資格備案家庭進行資格復核時,需提交申報材料和《申請承諾及授權書》,與新申請家庭提交材料壹致。如復核時家庭人口、戶籍、婚姻、收入、住房、財產等情況沒有發生變化的,備案家庭只需《復核情況說明書》和《申請承諾及授權書》,無須重復填寫家庭情況。

征求意見稿的另壹個重要內容,便是優化公租房直配模式。征求意見稿提出,經復核通過的公租房資格備案家庭,可由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房源情況,按照壹定比例確定入圍家庭,通過公開搖號方式確定選房順序;也可采取快速配租、實時配租等方式,直接依據備案時間、優先資格等條件排定選房順序。特別是,對於輪候時間超過5年的備案家庭,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也可結合家庭輪候時間、困難程度等實際情況,直接發放選房通知單組織選房。

可能會有公租房備案家庭提出疑問,選房通知單裏給出的房源能符合我的意向麽?征求意見稿也明確,直接發放選房通知單的,備選房源應當不少於兩處,且戶型應當與通知選房家庭資格相匹配。

與此同時,獲得選擇權後,公租房備案家庭也得認真對待。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註意到,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發放選房通知單時,應當告知該家庭放棄選房或簽約累計兩次的,壹年內不再向其提供房源。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同壹公租房備案家庭放棄選房或簽約累計兩次的,應在信息系統對該家庭保障房備案資格進行鎖定,註明鎖定原因為放棄選房或簽約,鎖定期限壹年。鎖定期滿後,經該家庭申請,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按照復核程序對該家庭進行資格復核,經復核仍然符合條件的,可予以解鎖。

(原題為《公租房資格將設“有效期”,備案家庭每滿24個月主動申報家庭情況》)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