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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女人該不該帶孩子?

如果經濟條件允許,盡量隨身攜帶。沒有工作,生活就成問題,受不了。離婚是現在很普遍的行為。而且很多離婚都是女人主動的,但是這些女人的勇氣來自於她們的自信。

通常她們都有不錯的工作和收入,可以養活自己和孩子,而男人在丈夫和父親的位置上是失職的,所以女人只能選擇讓他下崗。每個人都想過上好日子。如果對方不能給生活加分,各種拖延讓大家為難,那就只能分開生活了。

有時候,女人只有結過壹次婚,才知道自己最想要什麽,最受不了什麽,才知道對方是否適合自己。

蕭艾的丈夫在她上大學時愛上了她,畢業後立即結婚了。男方父母用所有積蓄付了房子首付,房產登記在男方名下。本來,生活是美好的。夫妻雙方都有收入。除了每月的房貸,還有盈余,他們很快就要有寶寶了。

但孩子出生後,曾答應照顧孩子的婆婆不願意了,蕭艾只能辭職在家照顧孩子。沒有壹份收入,生活立馬拮據。老公還在沒有上進心的工作,下班後打遊戲或者出去打牌。當他回家時,他還指責蕭艾不賺錢,不照顧孩子,因為孩子們不舒服,總是哭。但他壹點也沒下手,認為蕭艾不賺錢,照顧孩子家務是她的任務,不能在家裏白吃。既然這是她的任務,她必須自己完成。下班帶孩子回家是不可能的,不如直接在家帶孩子。

但是當蕭艾提出讓他拿著它自己去上班時,這個人不願意。都說在家帶孩子的男人會被人看不起,不想整天帶孩子,不想做家務,沒錢賺,除非蕭艾每個月給他和現在壹樣的工資。但他忘了,小艾現在就是這樣。

後來,在照顧孩子後,蕭艾熬夜為別人寫作,逐漸賺到了錢,也認識了她的貴人。後來賺的比老公多了,就離婚了。而男方覺得她離不開自己,就爽快的答應了。後來,他看到她和她的孩子過得很好,就走到門口,告訴他們過去他對他們有多好,要求重聚...

所以離婚不可怕,關鍵是先要有經濟基礎。有了孩子,離婚是三方的事。如果父親是失職,那麽離婚後他也是失職。他會因為婚變反思過去,改過自新的幾率非常非常小。他更有可能很快找到另壹個妻子。而妳生的孩子,情況肯定會越來越糟。不是說後媽壹定不好,而是父親不重視孩子。後媽肯定鄙視ta。尤其是他們又生了壹個孩子之後,就不用考慮ta的情況了。